職 業 安 全 教 育
培 訓 指 南
四川外聯經濟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01月
目 錄
第一章 駐外人員安全行為教育……………………………………02
第一節 安全行為認知………………………………………………02
第二節 三級安全教育………………………………………………06
第二章 個人公共安全防范 …………………………………………27
第一節 遵守制度,服從領導,落實防范措施……………………27
第二節 重視預警,預防在先,有備無患…………………………30
第三節 配合救援和善后處置………………………………………33
第四節 聽從指揮,有序行動,統一協調…………………………34
第五節 積極自救,互?;ゾ?,共同應對…………………………35
第六節 熱情開朗,積極主動,健康生活…………………………36
第七節 加強溝通,融入團隊,注重文化差異……………………37
第三章 營地與場所安防……………………………………………39
第一節 營地安全防范………………………………………………39
第二節 個人居所安全………………………………………………41
第四章 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置 ……………………………………44
第一節 公共安全事件的分類………………………………………44
第二節 事件導致人員傷害的方式…………………………………45
第三節 境外安全事件的處置流程…………………………………47
第四節 事件現場急救與求救常識…………………………………49
第一章 駐外人員安全行為教育
第一節 安全行為認知
一、遵紀守法守則
(一)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自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相關義務。
(二)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境外工作所在國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充分尊重所在國及所在地的民族習慣和民風民俗,不做有辱國格人格的事情。
(三)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用工單位有關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保守其用工單位的商務、技術及其他應當保守的秘密,堅決維護用工單位的合法利益。
(四)駐外人員要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有關制度和要求,充分履行本人職務(崗位)所要求的安全生產職責,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二、出入境及境外生活守則
(一)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外事部門有關出入境的相關規定,學習并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編印的《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海外安全常識》、《海外文明指南》等實務性材料,并切實規范自己的出入境和境外行為。
(二)駐外人員應自覺遵守海關、機場、碼頭等出入境口岸的治安管理規定,積極配合各種安檢工作。不得私自攜帶違法、違禁物品出入海關、機場、碼頭等出入境口岸。
(三)駐外人員要具備良好的境外安全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在出境前和境外工作、生活期間,要主動關注境外工作所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外交、地理狀況和民俗等基本情況。要按照所在國的禮儀和風俗習慣,規范個人言行,避免與所在國社會、公民和行為方式產生激烈沖突。
(四)駐外人員要自覺養成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習慣。工作時間不得酗酒鬧事;在公共場合或開展室內工作時不得大聲喧嘩,干擾旁人的生活或工作秩序;要注重并保持生活檢點,嚴禁參與賭博、色情活動、濫交性伴侶等行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作息時間工作、學習和休息。
(五)駐外人員不得參加當地民眾舉行的各種游行、集會,不得參與任何方式的政治、宗教或其他活動。非工作需要或集體組織,不得私自閑逛集市、參加聚會或進行居民家訪等。工作中與當地居民或組織發生糾紛時,應講究方式方法,通過正常渠道處理和解決;
若解決不了,則應盡量借助所在國政府、合作伙伴或企業雇用的當地保安力量解決,全力避免與當地組織或居民直接對立,激化矛盾,甚至引發種族沖突。
三、項目作業守則
(一)承擔境外項目施工的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業主和項目部門的有關規定,積極主動參加施工作業前的安全交底會議,了解自己在本次施工作業中的工作任務和安全職責。
(二)駐外人員在從事野外施工作業前,要嚴格按照勞動保護的有關要求,領用并正確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沒有正確穿戴必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工作人員,嚴禁出隊從事野外施工作業。
(三)在野外施工作業過程中,駐外人員應根據事先布置好的工作線路出行。進入不明區域時,應加強對周邊環境的判斷并做出正確選擇,避免陷入泥潭、沼澤或其他險要地段。駐外人員在作業過程中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獨自離開作業分隊(班組)從事項目部門分配工作任務以外的其他事務。從事野外施工作業時,一般至少有兩名駐外人員相伴而行。
(四)在野外施工作業過程中,駐外人員或所在的作業分隊(班組)應持有聯系順暢的通訊工具,或可通過某種方式,方便與項目部門、作業分隊(班組)取得聯系。
(五)駐外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本人或同伴應在第一時間通過有效方式,與項目部門或作業分隊(班組)取得聯系,并按照有關“預案”果斷及時處理,以避免更大損失。
(六)駐外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遇到歹徒攔路搶劫、綁架或大型動物傷人等緊急突發事件時,應保持足夠冷靜,并按照有關“預案”從容處理,以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在上述緊急事態處理過程中,應以保證人的生命安全為第一準則。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基礎上,可力求減少單位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七)境外施工項目部門或野外分隊(班組)聘用當地保安人員持槍護衛時,駐外人員應嚴格遵守槍支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隨便借用或把玩專職保安人員的槍支彈藥,以免發生意外。
(八)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保護好公共物品和儀器設備。因個人失職或工作責任心缺失,造成公共物品和儀器設備損壞的應進行賠償。
(九)駐外人員要按照層層負責的原則,堅決服從項目部門或作業分隊(班組)負責人的指揮和工作安排。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等管理、技術骨干,要自覺起到帶頭作用。沒有特殊情況,在外人員不得違背作業指令、遲到、早退或擅自離開作業崗位。
(十)境外施工項目部門、分隊(班組)的專、兼職安全員,應充分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加強各施工作業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其他駐外人員應主動接受安全員職責范圍內的管理,積極配合安全員和所在項目部門、分隊(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衛生防疫守則
(一)駐外人員應主動學習和掌握有關衛生防疫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要針對境外工作所在國及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切實做好各類流行、傳染或其他疾病的防范工作。
(二)駐外人員應養成良好的集體及個人衛生習慣,應主動清掃宿舍、食堂、辦公室等公共區域的各類垃圾,驅趕、防范蚊蠅或其他有害動物,避免其襲擾。要養成飯前便后勤洗手、勤消毒的良好習慣,防范當地流行、傳染或其他疾病的傳播。
(三)駐外人員出境前后,要有針對性地注射有關防疫藥物,要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或防疫部門的有關要求,準備常規的或所在國必需的防疫治病藥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駐外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注意飲食、飲水安全。在外出施工作業過程中,不得隨意食用野生果類,不得隨意飲用不明水源的水。
(五)駐外人員在境外工作期間,發現有身體不適狀況時,應主動報告本人用工單位或境外項目部門,并及時到醫院診治。在從境外回國后,無論身體是否不適,均應盡快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做輸入型傳染病篩查。在國內醫院診治過程中,應主動向醫生告知本人的境外工作經歷和可能的疾病類型,以便醫院有針對性地做好防范治療工作。
第二節 三級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制度
(一)制訂現場安全教育制度全員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要考核、發證、登記。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首先做到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其次應把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以及適時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常見的主要內容包括:
1.貫徹和落實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各類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執行項目三級安全教育
(二)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程開工后,首先進行技術摸底。在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帶領下,熟悉圖紙,掌握整個工程的施工工序。安全負責人對各個工序的安全工作要心里有底,在安全薄弱環節要加強安全控制。召開管理層會議,由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主持,對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同時參與人員各方做好記錄。進行主要工序環節的安全學習。對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強化學習,印制發放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管理人員要做好記錄,準備對工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培訓。
(三)新工人進場培訓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各班組要堅持召開班前安全會,提醒施工人員時刻注意安全。由管理人員對新工人進行場前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學習,發放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所有施工人員入場時,均進行三級教育,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施工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杜絕違章操作。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用工單位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內容是:
(1)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3)本單位施工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4)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
(5)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除、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2.項目部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項目部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及高處作業安全基本知識;
(5)防塵、防火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6)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3.班組長對班組成員的安全生產教育,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級安全制度及紀律教育,其主要內容是: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易發生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對策;
(5)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對所有參加本工程施工的員工,深入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將質量目標分解到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分解到每個管理崗位和作業班組,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凡參與施工的各班組,在施工本種任務前,要由工長進行施工安全操作交底,以確保各班組能夠按施工操作規程、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施工。
加強班組新工人的安全紀律教育工作,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安全教育:
1.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鞋子在架子上操作。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2.操作之前先檢查工具,易脫頭、折把的工具,經修理后再用;
3.架子上存放的材料,應分散,不得集中,木制杠尺應平放在腳板上,所有工具均應擱置穩定,防止掉落傷人;
4.在攪拌砂漿或抹灰操作過程中,尤其是頂棚抹灰,要防止灰漿濺入眼內;
5.操作時,精神要集中,不得嘻笑打鬧,防止
意外事故發生。
(四)適時安全教育
1.季節性安全教育,如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節假日加班加點員工的安全教育;
3.突擊趕任務情況的安全教育。
二、一級安全教育內容
(一)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
1.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就是要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它表明,在進行生產的同時,要把安全工作始終放在首位,并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2.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它是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則之一,它體現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明確要求生產必須是安全生產,應堅持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同步進行相應的安全工作。
(2)“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也就是說為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首先保證安全,杜絕那種只顧生產、不重視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經心的惡劣態度;任何人都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
(二)安全生產與保護工作的目的
對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保護,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不衛生因素,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從而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
(三)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措施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救護受傷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保護好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以便于調查、查清事故原因;
3.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4.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
項目部領導或安全技術人員,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施工現場情況,按規定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應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現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接受教訓,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三、二級安全教育內容
(一)事故形成機理
“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偶合促成的,客觀上一但出現事故隱患,人在主觀上又表現為不安全行為,就會立即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是,造成“人失誤”和“物故障”的這個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雖是間接原因,但它實質上也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
從事故的形成機理看,要保證安全生產,把傷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須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一般安全管理規定與要求
1.員工應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3.參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和質量的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5.特種工人(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等)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6.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腳上班;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 2m 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7.施工現場各種設施、臨邊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
8.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9.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10.施工現場設的交通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往及機械吊裝。
11.不得在工作地點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12.上班前應檢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檢查操作地點或工作場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傷人。
13.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14.暴風雨過后,上崗前要檢查操作地點的腳手架有無變形歪斜。
15.凡患有高血壓癥、心臟病、癲癇癥以及其他不適于上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6.不得站在磚墻上或其他危險部位安模、砌墻、劃線、刮縫等。
17.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8.吊運零星材料應用吊籠,吊運砂漿應用料斗,并不得裝得過滿。
19.用斗車運送材料,行走中兩車輛距離應大于 2 米,坡道應大于 10米。
20.清理安全網時,如須進入安全網,事先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網上,雙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拋擲。清理什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在周邊加設圍欄。
21.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
22.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火爐、煤油爐及煤氣爐等,不準任意設灶。
23.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嚴禁明火、吸煙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
25.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
26.貨運井架嚴禁乘人,若違章乘人,將按有關規定罰款。
27.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或吊物下通過。
28.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頭、手、身體等伸入吊籃內,吊籃升空后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29.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砂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30.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口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過或停留。
31.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 2.5米,室外不低于 3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構件上。
32.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三)施工現場主要事故類別與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
1.施工現場的事故類別主要表現為五大傷害
(1)高處墜落;
(2)物體打擊;
(3)觸電事故;
(4)坍塌事故;
(5)機械傷害。
2.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
(1)工人違章作業;
(2)違章指揮;
(3)隨意破壞防護設施;
(4)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缺乏自我防護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四)事故的預防措施
1.一般要求
(1)新員工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后,方準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特殊工種人員、機械操作工未經專門安全培訓,無有效安全上崗操作證,不盲目操作;
(3)施工環境和作業對象情況不清,施工前無安全措施或作業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崗位無安全措施,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業所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不落實,不盲目操作;
(6)腳手架、吊籃、塔吊、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起重機械、電焊機、鋼筋機械、木工平刨、圓盤鋸、攪拌機、打樁機等設備和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安裝后,未驗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業場所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排除,威脅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時,不盲目操作;
(8)凡管理干部違章指揮,有冒險作業情況時,不盲目操作;
(9)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作業、易燃易爆作業、爆破性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和科研實驗等其他危險作業的,均應由上級指派,并應安全交底,未經指派批準、未經安全交底和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隱患未排除,有自己傷害自己、自己傷害他人、自己被他人傷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時,不盲目操作。
2.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的十四項基本安全要求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
(2)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上下;
(3)在高處或腳手架上行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時不要將身體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桿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4)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事故;
(5)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正確;
(6)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體墜落;
(7)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點并正確系掛安全帶。現場應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8)高處作業時,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臨邊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9)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少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不得用 50×100模骨當架板使用;
(10)在外腳手架未搭設前,或在外墻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墻安裝模板、砌墻作業;
(11)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連墻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的批準方可拆除或移動,并采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
(12)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及時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保持作業走道暢通;
(1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業要在設有禁區、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3.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2)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3)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潮濕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后再進行作業;
(5)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
(7)禁止在電線上曬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
(9)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
(10)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
4.防止機械傷害的“一禁、二必須、三定、四不準”
(1)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設備;
(2)機電設備應完好,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機電設備停電、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
(4)機電設備應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養檢查;
(5)機電設備應做到定機管理、定期保養;
(6)機電設備應做到定崗位和崗位職責;
(7)機電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8)機電設備不準在運轉時維修保養;
(9)機電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手、身伸入運轉的機械行程范圍內。
四、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一)普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
1.每個員工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普通工在從事挖土、裝卸、搬運和輔助作業時,工作前必須熟悉作業的內容、作業環境,對所使用的鐵銑、鐵鎬、車子等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3.挖土前,根據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 2m 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給排水等管道 1m 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4.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 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挖土。
5.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6.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挖土。
7.槽、坑、溝邊 1m 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 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 2m 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掛設安全密目網。
8.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 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 3m。嚴禁掏洞、挖空底腳和挖“伸懸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9.從槽、坑、溝中吊運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10.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時,嚴禁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停止作業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清土。
11.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傳磚時應整磚和半磚分開傳遞,嚴禁拋擲傳遞。
12.在腳手架、操作平臺等高處用水管澆水或移動水管作業時,不得倒退猛拽。嚴禁在腳手架、操作平臺上坐、躺和背靠防護欄桿休息。
13.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必須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不得少于 2m,下坡時不得少于 10m。向槽內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14.兩人抬運,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注意腳下障礙物,并提醒后方人員,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 30cm為宜。
15.用塔吊、龍門架垂直運輸,零散材料碼放整齊平穩,碼放高度不得超過磚夾、灰盆、料斗;小推車應打好擋掩。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并有防滑落措施。
16.跟隨汽車、拖拉機運料的人員,車輛未停穩不得下車。裝卸材料時禁止拋擲,并應按次序碼放整齊。隨車運料人員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車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17.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須嚴格按規定安全技術交底措施執行。裝卸時須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擲扔等劇烈震動。作業人員按要求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18.休息時,不得鉆到車輛下面休息。
(二)土方工程班組安全生產教育
1.挖土方
(1)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2)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 2-3 米,堆土要在 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 1.5米。挖土應自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法;
(5)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
(7)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10)電纜兩側 1.0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1)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定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2)基坑四周必須設置 1.5米高的護欄,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扶梯;
(13)在開挖杯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
(14)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
(15)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
(16)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17)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損壞。
2.回填土
(1)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2)裝載機作業范圍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機工作前,應檢查電源線是否有缺陷和漏電,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機械是否裝置漏電開關保護,按一機一閘安裝,機械不準帶病運轉,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4)基坑(槽)支撐,應按回填速度,按施工組織設計及時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時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填好一層拆除一層,不能事先將支撐拆掉。
(三)防火災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審批制度,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動火作業,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并派專人看火(監護)。
2.嚴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清理易燃雜物,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3.班后應執行防火“五不走”,即:交接班不交待清不走,用火設備火源不熄滅不走;用電設備不拉閘斷電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凈不走;發現險情不報告不處理好不走。
4.施工現場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用電爐、氣化爐具,嚴禁生火,不準使用電燃器具。
5.施工現場撲救火災有三種方法: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
6.施工現場電氣發生火情時,應先切斷電源,再使用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用水及泡沫滅火器滅火,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7.施工現場設置消防器材處,應設置明顯標志,消防器材須墊高設置,周圍 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
(四)勞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的原則
(1)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使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確實起到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必須依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
對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是為勞動者提供保護的必要物質條件,員工上崗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2.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范圍和標準
(1)在崗人員按其所從事的崗位(工種)領取勞動保護用品。
(2)各班組的勞動保護用品可參照本規定自行確定發放標準。
(3)其他崗位的在崗員工,因工作確需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由庫房根據實際情況發給。
3.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管理
(1)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保管和發放制度,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不得違反規定多發或少發勞動保護用品,凡違反規定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對于已發放的耐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不足原規定年限的可繼續按原規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的標準配發。
第二章 個人公共安全防范
全員參與,是衡量安全管理水平和發展階段的重要指標,全體員工參與安全工作,可以持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進而將更多的安全事務交由員工完成,以減輕各級管理人員的壓力和工作強度,有利于在集體內形成自主管理的氛圍。全員參與、領導重視、相互促進,可以促進安全管理工作在企業內的實施和系統化運行,有助于加速團隊安全文化建設并促進其經營業務發展。所以,應指導駐外人員學習基本的境外安全風險管理理論和實務;遵紀守法、服從領導、配合管理;掌握實用可靠的自救自保技能;保持境外工作期間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了解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提高安全敏感性。
第一節 遵守制度,服從領導,落實防范措施
從保障自身安全的角度出發,駐外人員在出境前積極參加派遣單位組織的行前培訓或教育,到達境外工作崗位前后,需要主動了解、認真學習用工單位的管理制度,重點是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安全管理體系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機制。
通過培訓學習,掌握個人安全防范知識,做好行前準備,認真落實個人安全防范措施。重點做到:
一、遵守制度,服從領導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是執行力的保證,是實現駐外人員安全這個共同目標的前提。事實上,對外投資合作企業、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境外當地企業(機構)等用工單位都會制訂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指導員工制訂個人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中國各駐外使(領)館也逐步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工作的一線指導和管理,及時傳達國內的指示要求,通報相關安全信息,定期到企業和項目現場進行安全巡查;各駐外使(領)館要指導境外中資企業商(協)會幫助會員企業制訂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增強風險防范和處置能力。
二、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駐外人員應將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加強個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個人防范能力結合起來,做好充分的行前準備。同時,積極配合管理者做好營地、辦公場所、宿舍住宅的安全防范工作,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平安度過境外工作、生活時期。充分的行前準備包括:
(一)國際概況:了解目的地國家(地區)的人文、地理、政治、經濟、海關規定,尤其是當地習俗、治安情況以及流行病、地方疾病、天氣和自然災害等情況;
(二)接受培訓:參加各派出單位的行前教育,了解相關領事保護信息;
(三)檢查證件:核對檢查護照簽證等身份文件,例如護照有效期、空白頁、簽證、出境證等,將護照本人頁、簽證頁復印,并與邀請函、機票行程單、幾張護照照片一起攜帶出境;
(四)接種證明:前往疫情國家(地區)前,提前進行必要的健康體檢,并接種適當的疫苗后,領取接種證明(俗稱“黃皮書”)并隨身攜帶,以備過關查驗;
(五)保險: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提前把護照、行程、航班等信息告知緊急聯絡人;
(六)應急聯系卡:建議隨身攜帶應急聯絡卡并妥善保管,應急聯絡卡上應填寫姓名、年齡、國籍、病史、緊急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七)急救藥品:準備個人常用藥品,但不要攜帶瀕危動植物制品和非法藥物。攜帶大劑量處方藥物的,需要提供醫生證明。
(八)緊急救援包:包括包體和內裝應急物品,要求無違禁物品,體積小,方便攜帶和使用。
三、個人安防措施的主要內容
按國家規定,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應為駐外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萬一發生保險責任事故,保險公司可支付賠款,以補償員工的經濟損失。但是,事先的預防遠勝過事后的補償,員工的境外安全管理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包括但不限于就如下所列事項:
(一)出入境和國際旅途安全:護照安全、行李安全、入境安全、資金安全;
(二)當地出行安全:境外交通安全、飲食安全、酒店安全、隨行人員安全;
(三)駐地安全:境外工作、辦公和居住場所安全,用電安全、公共場所安全;
(四)健康安全:個人健康和醫療安全、公共衛生安全、運動安全、水上安全;
(五)信息安全:通訊保障、個人信息、網絡安全、聲譽安全;
(六)突發事件應對:工傷事故、火災事故、自然災害;
(七)社會治安:欺詐、偷盜、搶劫;
(八)交流溝通:了解和重視宗教民俗、涉外禮儀、禁忌事項,境外應急用語。
第二節 重視預警,預防在先,有備無患
對個人安全而言,積極預防,以預防為主,乃是防范安全風險、保持境外安全的根本保障。中國外交部、商務部和行業主管部門,為駐外人員提供了大部分國家的背景資料,不僅包括這些國家的文化、歷史知識,還包括其最新的政治局勢。這些信息同步在外交部、商務部、中國駐外使(領)館網站上予以發布。所以,人員出境前應該主動向上級單位、派遣單位咨詢和獲取有關資料,或者通過上述網站獲取信息,以利于搜集了解前往國家和地區的風土人情、宗教習俗,評估安全形勢,熟悉常用器材裝備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準備基本的個人應急救援物資等工作。女性出境人士需要考慮自身衛生、健康和生理、心理健康管理的特殊要求,考慮到女性的特殊安全風險,建立更具針對性的必要的防范措施。
一、重視預警,常備不懈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護海外中國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表示,作為外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海外安全保護工作是“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外交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海外安全狀況進行評估,以幫助中方企業順利開展對外投資合作,保證中方人員安全。近年來,中國政府對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問題給予了相當高的重視,中國已經建立初步完善的境外安全預警。
二、與國家預警信息體系的對接
駐外人員普遍對獲取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機制的渠道不了解。所以,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與中國境外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體系的對接顯得刻不容緩。同時,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特別是駐外人員自身應高度重視中國政府有關部門、主流媒體、當地政府和用工單位所發布的預警信息。
三、熟悉預案,有備無患
我境外企業(機構)和駐外人員在到達境外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后,應該盡快熟悉預案,了解國家層面和用工單位、項目部或派遣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同時,應重點關注并預防各類安全風險,主動尋求支持和幫助。
中國境外安全應急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組成應急小組,制定工作計劃;確定聯絡方案,保障信息暢通;開設熱線電話,收集各方資訊;協調國內外有關單位共同開展工作等。
第三節 突發應急,及時報告,配合處置
對于恐怖或者犯罪威脅比較嚴重的地區,中國政府和領館一般會與當地政府部門合作,加強公眾的安全意識教育。如果發生了自然災害或者恐怖襲擊等緊急情況,政府將迅速成立由有關人員組成的專門小組,并 24 小時保持與駐外使(領)館的聯系。在出現緊急情況后,使(領)館一般與當地政府部門保持聯系,從當地政府了解最新情況。得到這些情況后,會迅速在網上發布,并回答國內有關人員家屬或者朋友的詢問。如果局勢混亂,或者所涉及的中國公民傷勢嚴重,使(領)館會組織疏散,必要時還可能啟動撤僑行動。所以,保持通訊暢通,保持和用工單位的聯系,發生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配合有關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抓緊搶救人員生命的每分每秒,避免和減少事故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一、發生突發事件要啟動和保持縱向和橫向聯系
出現重大突發事件,要迅速建立和保持通信聯系,及時向涉事人員、機構發布警報,通報情況。一般來講,除非需要緊急救援,應避免接觸媒體,防止公開報道導致情況復雜化或者給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
二、啟動內部報告預案,及時報告現場情況
出現重大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內部報告預案,向有關部門、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一)報告人姓名、單位、職務和緊急聯系方式;
(二)事件涉及人員、單位或項目情況,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
(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四)事件簡要經過及原因初步判斷,風險或危險源信息,預計危險因素的持續狀況;
(五)事件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失蹤人數);
(六)涉及人員的姓名、籍貫、國內聯系單位、家屬聯系方式;
(七)尋求安置、救助、保護、善后處置和補償,啟動保險保障機制;
(八)事情處理完畢后的專項報告。
三、配合救援和善后處置
目前,中國政府在異國發生重大災難或動蕩時所實施的多次緊急撤僑行動,彰顯了應對境外重大突發事件的中國力量,保障了境外中國公民的生命安全,贏得了境內外輿論的普遍贊譽,證明了中國的領事保護正逐步與國際接軌,令人鼓舞。除此之外,危及境外中國公民切身安全的突發性個案的救援和善后處置,仍需要中資企業及個人的有效配合,積極開展自救與互救,才能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使突發性個案中的境外中國公民得到最大的幫助。境外突發事件發生后,個人應立即落實自救措施:如有人員遇難,應對其進行妥善的遺體處置;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有資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如受傷人員傷勢不能有效控制并在條件準許的情況下,應立即送往醫院急救;如不能送往醫院治療,應有專人看護,同時請求用工單位、中國駐當地使館、或國際救援機構援助。在境外突發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要及時清點員工人數,統計出傷亡和失蹤數字,為公安機關偵辦案件和社會醫療機構的救治提供盡可能準確的信息。同時,涉事企業應統一組織有關部門,按規定開展醫療救治、傷殘鑒定、人員安置、人身意外保險、撫慰撫恤等善后處理工作,并對處置工作進行全程攝像記錄,以便為后續處理與相關機構提供科學的參考依據。
第四節 聽從指揮,有序行動,統一協調
發生境外突發安全事件時,切忌慌亂,避免自作主張造成混亂。要在救援人員、現場指揮、項目領導或者駐外使(領)館的統一指導協調下妥善應對。
一、聽從指揮、有序行動
境外突發事件的當事人員要聽從指揮,保重身體,保持體力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依靠集體,有序行動。堅定信心,聽從救援人員的指揮,積極配合救援工作。情況不明或者不能確保安全的時候,不要單獨地盲目行動,要盡量獲得和保障緊急救援設施、應急生活物資,尋求外部支援,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二、在統一指導協調下妥善應對危機
境外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需要綜合運用各方力量。由于環境、條件和法律上的差異,救援與應對流程和處置辦法可能與國內不盡相同。但是,當事人員應該堅定信心,相信國家、相信組織,一定盡最大的努力確保我人員的生命安全,在統一指導協調下妥善應對危機,用最短時間為有關人員提供幫助。
第五節 積極自救,互?;ゾ?,共同應對
發生境外突發安全事件時,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充分利用當地雇員、當地人脈資源,幫助企業和使(領)館搜集信息,有條件的要開展互救、積極自救。
一、面對安全形勢急劇惡化的情況
如果所在國或地區安全形勢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企業在做好自保自救的基礎上,有條件的還要和附近的其他中資企業一起,積極進行互?;ゾ?,共同應對安全威脅。作為個人不主張輕舉妄動,只有在失去與單位和上級聯系,或者在得到授權和許可的情況下,才能獨立進行自保自救。
二、一般的社會治安事件
應對一般的社會治安事件,例如偷盜、搶劫、行兇、人身侵害等,在公共場所遭遇襲擊,要大聲呼救,喝阻壞人,為己壯膽,伺機擺脫。在偏僻地方遭遇襲擊,切記保命為重,要舍得放棄財物,避免為保全身外之物而遭受人身傷害。盡快向上級報告,通過專業人員或者自己直接報案。報案既是為自己,也是為他人,避免因不愿報案,在當地形成中國人膽小、好欺負的印象。
三、共同應對安全風險的威脅
發現重大危險將至,或者安全事件已經發生,在啟動內部報告機制的同時,要及時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情況,便于使(領)館及時向當地政府提出交涉。同時,也要盡可能通報臨近的其他中資企業,一是互通情報加強防備,二是請求關注,尋求幫助。事情穩定后,方可以及時與家人、朋友聯系,告知案情。避免家人、朋友因信息不暢被不法分子借機欺騙、敲詐,造成損失。
第六節 熱情開朗,積極主動,健康生活
講究衛生,陽光熱情,學習基本的個人健康和醫療衛生知識,保持身體、心理健康。樹立切合實際的目標,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學會控制和調節情緒,緩解緊張,踐行健康生活新理念。
一、不涉黃、賭、毒
遵守中國法律及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人的風俗習慣,不要參加任何形式的政治組織和邪教組織及其他非法組織和團體,不要出入色情、賭博場所。
二、不卷入事端
在國外工作期間遇到糾紛時,切勿受他人挑唆鼓惑,采取過激行為,如罷工、游行、聚眾圍堵我使(領)館等。應通過合法途徑、理性方式反映訴求解決問題。凡因觸犯當地法律,或違反合同規定而導致的后果,本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三、不參與當地政治、宗教、軍事活動
駐外人員很難深入了解、辨別和融入當地的社會,對于當地政治、宗教、軍事等敏感事情,最好是保持一定距離,更不要參與。
四、避免過激言行、合理表達訴求
駐外人員無論是因為工作、生活、健康原因感到壓力時,一定要通過合理途徑反映情況、解決問題,避免過激言行,千萬不能因不滿而采取過激行動。
第七節 加強溝通,融入團隊,注重文化差異
一、加強溝通,融入團隊
加強溝通、融入團隊、積極參與文娛體育活動,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釋放境外心理壓力、培養自信心和樂觀的態度的重要形式。
二、語言和跨文化溝通
文化是社會的產物,是人類歷史和文化的結晶。它凝聚著一個民族世代相傳的社會意識,歷史文化,風俗習慣等各方面人類社會所有的特征。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傳統,使中西方在思維方式,價值觀念,行為準則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有相當的文化差異。
語文是文化的載體,詞匯是文化信息的濃縮,是語言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反映著文化發展和變化,同時也直接反映著文化的差異。
駐外人員需要了解的是,文化差異除了表現在價值觀、習俗差異等外,還與生存環境、宗教信仰、歷史典故的不同有關。同樣一件事物,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看法大相徑庭,需要高度重視、審慎對待。
三、避免文化沖突
長期以來,文化差異僅僅被視為導致國人在海外鬧笑話、出洋相的罪魁禍首,而不至于導致重大損失。然而,文化差異導致的摩擦一旦被放大、升級,缺少應對經驗的企業往往首先會陷入輿論上的被動,導致誤會,甚至釀成沖突,堪稱災難。
四、境外特殊地區和宗教、民俗禁忌
與當地雇員、國際雇員工作交流、生活交往時,需要事先了解并特別注意有無特殊地區、宗教、民俗禁忌,例如:
(一)左手忌:有些國家如印度、阿拉伯國家等,嚴禁用左手與人相握,忌諱左手拿食品,行見面禮時不能揮動左手。
(二)言行忌:忌非議宗教、風俗,謹慎談論政治、個人私事等相關話題。不在公眾場合大聲接打電話,高聲交談,不圍觀,不指指點點。
(三)拍照忌:拍照前應注意是否有“禁止拍照”、“禁止使用閃光燈”等標志,并應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不偷拍,不隨意拍照。尤其像南蘇丹這樣的國家,沒有拍攝許可證是不能拍照的。
(四)數字忌:西方人喜歡“三”和“七”,忌諱“十三”這個數字,甚至星期五和每個月的 13 日,尤其是“十三日星期五”,遇上這種日子,一般不舉行宴請活動。
(五)月份忌:回歷太陰年的一、七、十一、十二月是伊斯蘭教的神圣月,在這四個月中,穆斯林要嚴忌一切激烈的活動。
(六)民族宗教地區還有煙酒飲食禁忌,公眾場合一般不要吸煙飲酒。
第三章 營地與場所安防
營地是指項目周界范圍內的,為滿足生產、儲存、辦公、住所、生活、娛樂等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而設立的場所和區域。廣義的營地應至少包括進場道路、停車區、儲存區、作業區、后勤區、門衛和施工區的邊界。
最簡單的營地可以是單一的生產區域,也可以是一個保障后勤補給、人員生活和居住的場所,或者是二者的結合。當然,具備隔離、補給和安全保障能力是營地最根本,也是最基本的功能。
綜合性營地,強調地理位置、周邊環境和保障能力,或者本身就位于特定的區域內;綜合營地根據功能需要應具備不同程度的水、電、燃料、通訊、交通和人員保障條件。大型綜合營地除主要設置生產經營區域外,還配套有專門的辦公區、停車區、生活區、休閑運動場所、專用通道等,配有完善的安保及消防系統,有足夠夜間照明。
營地建設應兼顧生產需求和安全要求。營地安防措施需要針對安全風險的不同類型設置,如根據社會突發事件統計概率、安全風險評估情況,具體對于可能發生針對營地的偷竊、沖突、圍堵、闖入、搶劫、襲擊甚至恐怖活動等突發安全事件的,同時還應針對風險源、威脅程度和可能性,設置相應級別的營地安防設施,制定應急預案。
第一節 營地安全防范
建設營地應由項目部或者業主提出方案,經批準以后方可實施。在選擇營地建設等場所時,應尋求業務需求和安全要求的最佳平衡。
一、營地選址
新建營地的位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在法律許可和授權范圍內,應盡量選擇具有開闊地面的高地,目的是可以利用地理位置優勢配合安全設計,避免營地遭受攻擊,防止外部風險源隱蔽接近,便于發現和監控任何形式的入侵。
新建營地的位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該遠離敏感地區、機構、建筑和設施。
新建營地的位置應方便交通,但需要遠離交通主干道、鐵道、橋梁和河道。
新建營地的位置,要求能夠確保營地交通通道,車輛檢查、停車區域必須選擇在入口崗哨的監控視線內。
二、營地安全防護和日常管理
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根據風險級別,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為保安人員配備警械、報警器、視聽設備等,并設置機械或電子的進出控制系統等來輔助保安人員實施防護。
安防設施效能:所有保障措施的功效取決于所用材料的質量、材料使用的方式、保安力量的資格和能力,以及現場管理層與當地相關安全部門、機構之間的關系。
內部安全管理:對于整體安全目標來說,營地內部日常安全管理更為必要,需要建立專門的制度、執行和監督體系。
建設和諧營區:重要的是維護內部穩定、建立和諧營區,避免 “內部出問題”。營地業主、管理者與所雇用員工,營區現場與當地社區之間保持良好關系非常重要。遵紀守法,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維護營區形象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節 個人居所安全
駐外人員的個人住所,是居住者固定居住、生活、聯絡和工余活動的主要基地或場所。長期住所應當理解為連續居住1 年及 1 年以上,并有長期居住計劃的居住地。臨時住所則是相對與長期住所而言,是境外項目或人員臨時或者短期居住的生活基地或臨時場所。
駐外人員由于工作原因,需要長期或短期居住在項目營地或營地以外的集體宿舍、獨立住所、商務居留、普通住所的,在規劃時應首選自建住所,包括購買、租賃、新建方式設立獨立控制的安全住所。
在境外選擇不在獨立營地、辦公場所里面的個人住所,應把社會安全環境作為第一位的考慮因素。同時,考慮當地法律、宗教和民俗對該住所和該居所居住人員的干擾、限制、影響、態度。
對境外個人住所安全條件考慮不周,將會提升安全風險,帶來安全隱患。
一、個人住所的內部安全
原則上,住所安全管理標準要求優于或者等同于辦公場所安全。一般來說,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駐外人員在選擇境外住所時,重點考慮的還是住所的地理位置、交通條件、周邊環境和價格水平,而忽略居住者個人安全保障的細節因素。條件好一些的中資企業及其駐外人員,在選擇境外住所時會考慮到更多的安全細節,例如,住所的治安環境、社區安全、居民成分、防火防盜、樓宇安保和門禁控制等。個人住所的居住者,應該自行了解和遵守如下的居住安全事務:
1.用電安全:入住時需要檢查個人居所的關鍵電路、電線、電源插座和電器。
2.空調設備:通過螺栓固定以防止拆移。
3.家用電器:注意家用電器的安裝和使用安全,例如可能導致安全風險的吊扇、大功率電器等。了解住所供配電線路、保險、開關、插座的額定載荷,不能超負荷用電。
4.鑰匙:保管好鑰匙,備用鑰匙要放在安全的地方。由于法律和習慣的問題,在境外可能配鑰匙會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5.食品安全:無論是從健康、衛生還是安全角度來說,食物和水都應該是重要關注對象。
6.個人物品:貴重物品應根據數量分類,并存放在防火安全區內。
7.電子信息:大數據時代重視電子信息及其載體、網絡,包括電子產品安全。
8.寵物:不建議在個人居所飼養動物,也不要在個人居所宰殺、食用動物。
9.危險材料:危險物品必須按照國際慣例和當地習慣進行標識,家庭成員和家政人員要知道危險品的類型和存儲要求。
二、個人住所的外部安全
中資企業和人員境外必須重視個人住所外部安全。在確定個人住所內部安全符合原則的同時,安全管理人員需要事先,或者隨后及時指導居住者依據審慎原則評估個人住所的外部安全,重點是社區安全保障系統和居住樓宇的安全狀況。
對個人居住樓宇的安全評估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周界柵欄、樓宇通路、警示標識、外部照明、門禁系統、應急通道、安全警報裝置。
三、活動板房安全管理
中資企業建于境外營地,或者工作區域的員工宿舍、個人住所,多為活動板房。
活動板房具有輕質高強、安裝便捷的特點,目前廣泛用于臨時性建筑物。由于臨時活動板房的芯材多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燃燒毒性大,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活動板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由實際管理單位負責。加強對使用和入住人員的防火知識和消防法規教育,提高相關人員的防范意識。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配備和配足消防器材,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第四章 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置
第一節 公共安全事件的分類
境外公共安全事件是指政局動蕩、社會動亂、武裝沖突、恐怖襲擊、綁架劫持、刑事犯罪、自然災害、重大安全環保事故、公共衛生及內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駐外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業務受阻和聲譽受損等的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分類大致如下:
一、恐怖襲擊類事件
恐怖襲擊定義:極端分子人為制造的、針對但不僅限于平民及民用設施的、不符合國際道義的攻擊方式??植酪u擊從 20 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在全球范圍內迅速蔓延。極端分子使用的手段也由最初的純粹軍事打擊演化到綁架、殘殺平民、自殺式爆炸等行動。
二、刑事案件類事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三、自然災害類事件
自然災害是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干旱、洪澇、臺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四、公共衛生類事件
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嚴重影響人員健康的事件等。
五、社會群體事件
社會群體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由多人參與,以滿足某種需要為目的,使用擴大事態、加劇沖突、濫施暴力等手段,擾亂、破壞或直接威脅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如民族宗教事件、政治動亂和突發事件、經濟突發事件、暴亂、騷亂、大型罷工等。
六、重大安全環保事件
重大安全環保事件是指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
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 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元以上;死亡 30 人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
第二節 事件導致人員傷害的方式
一、恐怖襲擊傷害
恐怖組織和分子使用一定數量的戰術,引起人們的恐懼和迫使政府向恐怖分子屈服。如:人體炸彈,路邊炸彈,綁架等。
二、刑事案件傷害
刑事案件包括:盜竊、詐騙、縱火、投毒、搶劫等。
三、自然災害傷害
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臺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等。
四、公共衛生傷害
公共衛生的具體內容包括對重大疾病,尤其是傳染?。ㄈ缃Y核、艾滋病、SARS、新冠病毒等)的預防、監控和醫治;對食品、藥品、公共環境衛生的監督管制。
常見傳染?。?/span>SARS、禽流感、流感、瘋牛癥、艾滋病、登革熱。慢性非傳染性疾?。耗[瘤、糖尿病、高血壓。
五、重大安全環保傷害
陸地污染: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成品油等在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膠、玻璃等材料,造成地面長期污染。
海洋污染:主要是從油船與油井漏出來的原油,工廠排出的污水,礦場流出的酸性溶液。
空氣污染:來自工廠、汽車、發電廠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人因接觸了這些污濁空氣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視覺器官的疾病。
水污染: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
第三節 境外安全事件的處置流程
一、事件報告階段應報告的內容:
(一)事件涉及單位或項目情況;
(二)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
(三)事件簡要經過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四)事件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失蹤人數),人員姓名、籍貫、國內聯系單位、家屬聯系方式;
(五)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事件已經采取的措施;
(七)其他應該報告的內容。
二、事件處理階段
(一)啟動應急處置機制
中資企業、項目部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建立風險登記表。風險在不同作業項目,甚至同一作業的不同階段都是不斷變化的,相應的風險登記表是一個需要及時更新的文檔。當啟動應急處置機制時,按照風險登記的信息作為第一時間判斷,對發生事件的規模、傷害、影響進行評估并通報全員。
(二)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啟動、搶險救助、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協調、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等程序和要求。
2.基本應急程序中各相關機構、責任人、組織方式、隊伍調遣、物資使用、調用等要求。
(三)現場應急工作組
1.迅速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了解現場事態的處置情況;
2.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負責實施;
3.協調現場內外部資源,組織遷就傷員;
4.做好現場其他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5.及時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及上級部門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6.根據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向國際救援組織、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駐外經商機構、中資機構及其他社會團體求援;
7.配合中國駐外使(領)館、駐在國政府、軍(警)方、消防和醫療部門,以及國際救援組織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現場隔離和人員疏散、搶救傷員、工程搶險和消除環境污染等工作;
8.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有關資料;
9.負責寫出應急工作總結;
10.負責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事件調查階段
成立聯合專家組、勘察現場、收集資料、提取證物、證人證言、計算損失、技術鑒定。
四、事件善后階段
(一)對在事件中造成的人員傷亡,按規定做好撫恤善后工作。
(二)對設施有損失的事件善后,要做好設施的修復或更換。
(三)做好事件的總結和分析工作,總結經驗教訓為主。
第四節 事件現場急救與求救常識
一、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突發疾病以及人身受到意外傷害時,在救護人員未到達現場情況下,給予的立即救護。其目的是挽救生命、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增進醫療效果。
二、急救處理原則與職責
(一)原則
1.沉著大膽,細心負責,分清輕重緩急,果斷實施救治方法。
2.先處理危重病人,再處理較輕病人;在同一患者中,先救治生命,再處理局部。
3.觀察現場環境,確保自己和傷者的安全。
4.充分運用現場可供支配人力物力來協助急救。
(二)職責
1.搶救生命,降低死亡率。
2.防止病情的繼續惡化。
3.減輕病痛,減少意外損害,降低傷殘率。
三、日常意外急救
(一)日常傷病
應對日常的緊急傷病,須考慮所在國家或地區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及流行性疾病,準確地判別出日常傷病的類別,及時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例如,在常見暴風雨和洪水地區,應遠離山谷和低洼地帶等;在常有地震發生的地區,要遠離高山或高大建筑物等。如果所在地區存在危險野生動物,應盡量避開危險野生動物活動范圍;無法避開的則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緊急傷病有:昏厥、猝死、溺水、骨折、外傷出血緊急處理、動物咬傷、燒傷燙傷、食物中毒、電擊等。
(二)昏厥
突發的意外傷害、心臟病發作、腦中風、食物中毒、中暑、溺水等情況,都有可能導致人昏迷不醒。正確做法:等待急救車時,如果患者被疑是藥物中毒,注意周圍是否有藥瓶,要保留好藥瓶,等待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后并將藥瓶交給急救人員,這有利于急救人員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若發現患者是食物中毒導致的,需保留吃過的食物。等待急救人員到來時,應該將患者的衣扣、皮帶等束縛物解開,把昏迷者的頭偏向一側,要注意保持患者的呼吸暢通。如果患者的舌頭后垂影響到呼吸,最好把舌頭拉出來,在做這個動作時,如果有條件最好用紗布墊著舌頭,以免弄傷患者,給其帶來其他損傷。
(三)猝死
世界衛生組織把從發病到呼吸心跳停止在 6小時內死亡的病例,定為猝死。猝死的原因絕大多數為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ㄒ韵潞喎Q冠心?。┘毙园l作所致。冠心病引起的猝死有 70%發生在院外。猝死的病人,神志喪失、頸動脈波動消失,自主呼吸停止,雙側瞳孔散大。猝死的病人是可以搶救復活的。在 4-6分鐘內進行有效的心肺復蘇,搶救成功率為 50%。猝死的病人應立即就地進行徒手心肺復蘇術(CPR)。
(四)溺水
在救助溺水者時,要大聲提醒溺水者頭部向下,以免水流入氣管。如果溺水者這時沒有呼吸,即使在水中也要進行人工呼吸。要將溺水者平放在地上,迅速清除溺水者口腔和鼻咽部的異物,以保持呼吸道通暢。然后讓其頭側向一邊平臥或面朝下俯臥。檢查呼吸和脈搏,對呼吸和心跳停止、瞳孔散大、口唇青紫明顯、神志不清的溺水者,應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直到急救人員趕到為止。注意讓溺水者保暖。如果溺水者清醒,可讓其飲用熱的飲料。另外,不要一味強調控水。如果控水,最好不要采取頭朝下的救護方式,否則會對溺水者造成傷害。
(五)骨折
如果不慎跌傷,就可能發生骨折。如果病人跌傷部位不但疼痛,而且出現了畸形、腫脹、功能受限,就要考慮是否骨折了。而開放性骨折(即骨折部位的骨頭暴露出來)比較明顯,而且如果不及時止血,還會出現失血過多的問題。而一旦是發生在胸部的開放性骨折,就有可能引起心臟、呼吸驟停。正確做法:如果是閉合性骨折(也就是骨折部位的骨頭沒有暴露出來),在等待急救醫生到來前,要盡量減少移動病人,并把病人的鞋帶、衣物解開,暴露出骨折的部位;如果是胸部開放性骨折,要找干凈的毛巾、塑料墊板,把病人骨折的部位堵??;如果是四肢的開放性骨折,也要找干凈的紗布或毛巾把骨折的斷端包好。在等待救護車時,千萬不要亂拉扯病人,或自行為病人還原復位,因為骨折復位和固定必須由專業醫生進行。
(六)外傷出血緊急處理
根據出血的種類應采取及時的止血措施,在沒有工具時,可使用徒手止血法:直接加壓止血法、抬高患者肢體止血法、止血點止血法、冰敷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在危及生命時使用)等。三角巾包扎止血法:螺旋包扎法、環形包扎、螺旋反折包扎、人字形包扎、8字形纏繞包扎等。
(七)動物咬傷
被動物咬傷后切記不能擠壓傷口,以防病毒更快的進入神經系統,加快發病進程。凡不能夠確定咬傷動物是健康動物,應立即對受傷部位進行徹底清洗和消毒,局部處理越早越好。
(八)燒傷燙傷
火焰燒傷或沸水燙傷,脫離熱源后,立即用冷水(日常的自來水就可以)浸泡或外敷創面。若創面在四肢,用冷水浸泡為適;若在面部、頸、胸、背及會陰部以冷水浴或冷水外敷為宜。時間 10-15分鐘。在浸泡過程中可用水沖清除創面的污物,但不要用力擦拭創面,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傷。如果是大面積或深度燒傷時就要及時就醫,以免生命事故。
(九)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潛伏期短、時間集中、突然爆發、來勢兇猛的特點。臨床上表現為以上吐、下瀉、腹痛為主的急性胃腸炎癥狀,嚴重者可因脫水、休克、循環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千萬不能驚慌失措,應冷靜地分析發病原因,針對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時間長短,及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催吐、導瀉、解毒。
(十)電擊
切斷電源,并確定傷者是否已絕緣?;颊邌适б庾R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患者。要查看患者的呼吸及心跳狀況,若無呼吸心跳,則實施心肺復蘇術,即使患者被灼傷也要稍後才處理。由於觸電所造成的灼傷范圍大都很小,但癥狀卻都很嚴重,因此要等到醫師來處理。
四、重傷與危險情況急救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根據傷病員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如手指不幸被切斷,應立即將傷指上舉,然后用干凈的紗布加壓包扎止血;若血仍外流不止,也可在指根處緊繃止血帶止血,并將斷指用無菌塑料袋包好放置冰袋中,除非斷指污染特別嚴重,一般自己不要沖洗,也不要用任何液體浸泡斷指,盡快將傷員和斷指一同送往醫院。